中国蓝新闻 26-04-09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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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群内侮辱全红婵或涉嫌诽谤罪#】近日,针对跳水运动员全红婵遭受网络暴力一事,其所属的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发文表示已报警,并将通过法律途径坚决追究网暴者责任。4月9日,浙江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车佳琳向中国蓝新闻记者表示,涉事群主及侵权人首先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更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上的诽谤罪。据了解,事发时全红婵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侵权者将被从重处罚,“对群主和侵权人的实质刑期可能达到3 年”。#全红婵已报警##游泳中心就全红婵遭网暴发声# http://t.cn/AXM5fw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