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快评|副县长婚内出轨被降级?整顿干部作风不能手软】#干部婚内出轨仅免职降级就够吗# 据大皖新闻2024年报道,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副县长苏某飞被举报出轨,发生婚外情并致人怀孕,最终被停职检查,此事引发关注。2026年4月8日, 女方当事人向记者介绍,其从纪委处获悉,苏某飞已被免职,并调至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工作 。
表面上看,这起涉及领导干部的作风丑闻似乎已尘埃落定,可当事人要求苏某飞当面道歉的诉求始终未获回应。我们不禁要问,对于一个隐瞒婚姻状况、欺骗女性致其怀孕的干部,仅仅是“免职降级”就够了吗?这起事件所折射出的不是简单的“风流案”,而是对党纪威严、干部道德底线的深刻拷问。
回顾事件经过,苏某飞以“已离婚”作为幌子,掩盖其婚姻存续的事实 ,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权力地位优势进行“情感欺诈”,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是对党纪的严重践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条例强调“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在“从重处分”的条款面前,苏某飞的行为为何没有达到“从重”的标准;他保留公职、保留党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免职降级究竟是“雷霆手段”还是“软着陆”。对于网民的这些质疑,有关部门都需要做出详细解答。
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不是小事,它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处理干部违纪如果让公众质疑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将难以彰显党纪权威,更难以震慑违反党纪仍心存侥幸的那一小撮人。 http://t.cn/AXM58hw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