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撞上驾校车学员重伤# #男子练车被撞重伤驾校拒担责#】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学员林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在驾校练车途中遭遇车祸,身受重伤,却陷入多方推诿、治疗费无着落的困境。2025年12月,林先生在如东县金昌驾校报名学习C1驾照,并签订教学合同。2026年3月21日,教练尤某带领林先生等4名学员,租赁考场考试车进行科目三练车,返程途中在一无信号灯路口与货拉拉货车相撞,林先生坐在后排左侧,伤势最重,当场昏迷。
经医院诊断,林先生颅内出血、锁骨骨折、肋骨骨折,需先后接受多次手术,治疗与康复费用高昂。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货拉拉司机马某负主要责任,教练尤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主责方货拉拉仅通过交强险赔付14400元,商业险赔付尚未明确;次责方教练尤某先后垫付约6000元医药费及相关费用后,表示无力继续承担。
更让林先生无助的是,金昌驾校明确拒绝承担责任,校方表示,涉事车辆系教练从考场租赁,并非驾校自有车辆,因此驾校无需负责,并称垫付费用并非法定义务,后续赔偿应由主责方保险公司承担。教练尤某也强调,已垫付费用均出于人情道义,并非法律责任,拒绝继续承担后续治疗费。货拉拉司机则称,赔付由保险公司负责,自己不参与具体流程,同时认为驾校与教练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多方推诿之下,刚完成锁骨手术的林先生面临后续手术及康复费用缺口,家庭陷入经济与维权双重压力。林先生认为,自己在驾校培训期间受伤,驾校理应承担责任,以车辆租赁为由推卸责任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针对此事,法律专家明确指出,驾校以车辆系租赁为由拒绝担责,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学员在驾驶培训活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驾驶培训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教练带领学员练车、往返考场均属于教学活动的延伸,无论车辆是否为驾校所有,均不免除驾校责任。教练垫付费用可视为驾校先行赔付,不能替代法定赔偿义务。
按照责任划分,本次事故应由货拉拉方与驾校方共同承担赔偿。除去交强险赔付后,货拉拉主责方承担约七成损失,驾校次责方承担三成,教练与驾校承担连带责任,驾校赔付后可根据教练过错内部追偿。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合理损失,相关商业保险应在保额内代为赔付。
律师建议,林先生可依法提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将货拉拉司机及保险公司、驾校、教练列为共同被告,同时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手术费用,保障治疗顺利进行。目前,林先生仍在治疗康复阶段,维权事宜正在推进中。http://t.cn/AXMcAlq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