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中的小砚台 26-04-10 11:39
微博认证:河南海搏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院长猥亵女员工后称分寸感没把握好#“刚从国外回来,还没调整好分寸。”——杭州爱尔眼科院长潘某某的这句辩解,像一根刺扎进了每个人的心里。3月14日,医药女销售经理林然被院长以“送护肤品”为由叫进办公室,突遭关灯、搂抱、摸脸、表白,强行要求坐其腿上。挣脱后,她不仅被对方利用人脉施压,还被这段荒谬的辩白再次羞辱,被诊断出重度抑郁。当“文化差异”成了职场权力不对等下无耻的遮羞布,每一个普通人的尊严都可能被轻易践踏。#律师说法#

从法律层面看,本案暴露了猥亵罪认定的现实困境。《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罪,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而“胁迫”可表现为利用职权或上下级关系形成的精神压制。在院长这一权力高位下,受害者往往“不敢反抗”。然而,警方目前仅以治安案件立案,指出因缺乏“强制”证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这正揭示了职场权力关系下,无暴力胁迫却利用职权实施的猥亵,其刑事立案的司法困境。权力不对等下的“不反抗”,不能等同于“自愿”。

同时,《民法典》第1010条明确,用人单位有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法定义务。爱尔眼科仅停职处理,其回应口径前后不一,暴露了部分企业缺乏有效反性骚扰机制。

“文化差异”掩盖不了犯罪本质。此案警示我们,法律需进一步明确对利用权力实施性侵害行为的认定标准。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职场性骚扰,并呼吁企业建立完善的投诉和保护机制。 如果您支持严惩权力骚扰,请点赞;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关注职场性骚扰的法律困境;评论区说说,你身边是否存在利用权力不对等实施的“隐性胁迫”?#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