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小哥 26-04-1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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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猥亵女员工后称分寸感没把握好#法律从未认可“分寸感失误”可作为违法行为的正当理由。此案的核心在于证据充分性(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而非辩解合理性。司法机关若纵容此类脱责话术,将削弱对性骚扰行为的震慑效力。

2026年3月14日,医药销售经理林然(化名)参加杭州爱尔眼科医院活动时,被院长潘某某单独叫入办公室。潘某某以赠送护肤品为由突然关灯,随后强行搂抱、抚摸其脸部及手臂,并用额头抵住受害者额头表白,同时试图让其坐于自己腿上。林然挣脱后报警并保留证据。

事发后,潘某某通过人脉联系林然的多位上级领导及其丈夫的上级,意图迫使和解。其妻子出面辩称“因刚出国旅游,误以为在国外致分寸感未把握好”,该说辞被舆论批为“将猥亵美化成文化误解”,网友讽刺:“低情商:在国外常干;高情商:在国内没把握好分寸”http://t.cn/AXMfCC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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