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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民,失地农民,控告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政府原党委书记刘金海不作为,滥用职权,事实如下:
一、故意包庇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原材主任王春海,非法倒卖我全家人承包地于2002年3 月6日作出行政处理意见,原党委书记刘金海亲自签字‘同意’我不服。
二、原党委书记刘金海,打着政府的旗号,在法定的承包期内以种种理由于 2002 年 9 月 1 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长绿城行字 (2002 )第 16 号,非法将我全家人有承包权的 1.3 垧承包地违法收回,私下调整给刘海林胡德育,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解除我土地承包合同,没有法定程序、法定形式并‘决定刘海林胡德育与发包方形成新的土地承包关系’ 土地法规定:土地承包必须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本没有形成之说,权大于法,分割我全家人土地分割承包权,侵犯、剥夺我全家人合法权益及合法权利,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 条(一)项“维护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国家政策没有二次分地,土地承包期是延长延包,土地承包“长久不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希望依法和国家政策返还党和国家依法赋予给农民长期而有生活保障土地恢复承包权。我是农民,要吃饭,要活命。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圈禁一次被拘留。请求关注我的正能量的朋友们关注,谢谢!
2026日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