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拉病人致死医院是莆田系#
救护车为了自己所在医院的利益居然截单,导致患者因为延误抢救时机而不幸死亡,这件事情太令人震惊,也太令人痛心了
深圳的一位患者因为腹部剧痛打120,家属明确要求要送到区三甲医院龙华区人民医院,离家只有2.8公里,在120的调度单上也是明确了龙华区人民医院,但是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置若罔闻,违反调度指令。不尊重家属意愿,违背急救原则,直接将患者拉到了3.8公里以外的一级乙等的建安医院,而这家医院甚至连急诊科都没有
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被送到这家医院47分钟以后,这家医院的副院长高猛在病历中写下,应该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但是从这位副院长写下病历,再到实际将患者转出,时间过去了7个小时,最终这位腹腔大出血,病情每分钟都在急剧恶化的患者,就因为错过了抢救时机而不幸身亡
这是一起本来不应该发生的事,因为有太多的不可思议,有太多的难以置信,为什么120指挥中心给出了明确的指令,医护人员却拒绝执行?是谁给他们拒绝指令的底气?为什么家属明确提出到哪家医院。医护人员也拒不执行?为什么要把急症重症患者送到一家根本不具备急救条件的医院?为什么送到医院之后7个小时都转不了院?还有多少患者像这样被截单到这家医院?类似的事情这家医院到底干过多少?或者说还有多少医院都这样干过?
什么叫急救?就是跟死神赛跑,就是从死神的手里抢人,每一分一秒都至关重要,必须遵循就近、就急、就医院能力的原则,并充分尊重患者或者家属的意愿,但这家医院的救护车厉害啊,一心一意为医院的效益着想,只要能把患者拉到医院挣钱,完全可以做到不顾原则,罔顾生命,利益至上,猪油蒙心,你看。原本应该畅通的生命通道,就这样被利益算计给活活堵死,变成了一条断头路
据南方日报报道,患者家属在医院里下跪求转院,这一幕让人情何以堪?目前家属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将深圳市120急救中心和建安医院告上法庭,目前,深圳市卫健委的处罚是,对这家医院罚款7.6万,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6个月,或许在卫健委的主管范围内只能罚这么多,但是7.6万,这个处罚实在是太轻了,轻到完全配不上生命之重
我们期待法律给出更加明晰的答案,给生命一个公道,给草菅人命者一个重锤,但更重要的是,惩罚从来不是终点,急救体系的重塑才是关键,我们不能总是等到家属下跪,生命逝去,才去想起修补那张千疮百孔的急救网,急救从来都不应该是生意,而是生命,救护车应该是生命的摆渡车,不应该是医院的揽客车,医护人员理应成为生命的摆渡人,而不是利益的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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