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04-10 20:40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走失身亡自闭男孩父亲或提刑事自诉# #自闭男孩研学营走失身亡更多细节公开#】4月10日,扬子晚报记者从大理苍山研学营中走失的8岁自闭症男孩小凯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此前家属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的刑事立案监督已被受理。

小凯家属的代理律师殷清利表示,4月5日,小凯家属向大理市人民检察院邮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申请书中显示,请求检察院依法对大理市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进行刑事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依法通知大理市公安局对相关人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凯自幼患有自闭症。2025年5月,8岁的小凯进入大理市湾桥镇 “明月之光” 机构(实际为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接受自闭症干预服务。2025 年 8 月 9 日,该机构安排领队、主带老师、活动老师等四人,带领小凯等7名自闭症儿童,进入苍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小岑峰未开发禁止区域开展徒步活动。

因上述人员管理与看护失职,小凯在活动中走失。经五天四夜搜寻,小凯在清碧溪碧玉桥西北侧山涧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小凯系饮食、饮水严重不足基础上,因环境低温致低体温性休克死亡。大理市公安局于2025年8月10日立案,2025年10月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核心理由为:带领儿童上山无法预见死亡结果;儿童走失与死亡之间无直接刑法因果关系。

申请人认为,结合刑法构成要件、权威司法观点、证据细节,本案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撤案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殷清利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与小凯的父亲于4月9日抵达大理,先行启动刑事立案监督,并适时启动刑事自诉。据记者获取到的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对不服大理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的控告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予受理。(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庆苗苗) http://t.cn/AXMMjD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