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个童 26-04-10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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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群多次侮辱全红婵被拘#
31岁跳水爱好者徐某因在其创建的282人微信群内长期组织并发表侮辱奥运冠军全红婵的言论,被广州越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群内其他参与者也被追责,事件揭露了长达三年的系统性网络霸凌及其对全红婵造成的严重心理创伤。
一、事件核心事实与处罚结果
违法行为及处置
徐某(男,31岁)创建名为“水花征服者联盟”的微信群(成员282人),长期通过变换昵称发表针对全红婵的侮辱性言论(如“全肥猪”“全母猪”),群规更明文标注“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全红婵除外)”,形成针对性的霸凌环境。广州警方认定其行为情节恶劣,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并对群内其他参与网暴人员同步追责。
对全红婵的伤害
生理与心理创伤:因青春期发育体重自然增长至48公斤,遭恶意嘲讽后恐惧称重、拒穿短衣,甚至每日仅进食一餐仍难抑生理变化;
社交障碍:担忧牵连亲友而主动疏远社交圈,采访中哽咽恳求“不要骂我和家人朋友”;
职业影响:长期失眠并反复梦见“从跳台坠落”,萌生退役念头。
二、争议焦点与舆论诉求
处罚力度不足
公众普遍认为行政拘留十日震慑力不足,难抵三年网暴对全红婵的身心伤害。法律专家指出,若辱骂信息浏览量超5000次或转发超500次,可依据《刑法》以侮辱罪追责(最高判3年);全红婵还可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精神赔偿或超百万。
业内人员责任未明确
微信群成员包含现役运动员(如陈芋汐、昌雅妮)、裁判、央视记者等圈内人士。警方通报仅提及“对群内其他人员依法处理”,未公开具体身份及追责细节,引发“抓小放大”质疑。
定性偏差争议
官方将事件归因“抵制畸形饭圈文化”,但舆论指出施暴主力为业内人士,实为体育圈系统性霸凌与资源内卷的体现,需正视行业内部恶性竞争问题。
三、法律警示与后续影响
法律责任升级可能
群主制定歧视性群规涉嫌共同侵权,若查实业内人员参与,将追加禁赛、吊销资格等行业处罚;
本案或成国内首例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追责群主纵容网暴的标杆案件,明确“谁建群谁负责”原则。
体育生态治理方向
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广东省训练中心已报案,强调“无论涉及何人,查实必严惩”,并计划完善运动员心理干预及反网暴快速响应制度,推动降低维权取证门槛。
关键启示:全红婵的遭遇撕开了体育圈层生态的暗面——当为国争光的奥运冠军在业内小团体恶意中挣扎时,法治的介入不仅是为个体讨回公道,更是向所有系统性霸凌亮出红牌。 http://t.cn/AXMxW5j1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