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当我们老百姓好欺负。
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程序严重违法。
本案子在一审里面有150多项证据没有处理,多个争议焦点没有查明事实真相。
在二审里面我提交了80多项新证据,很多还是针对一审判决书认定我违法侵权的事实证据。
本案存在大量新证据,完全符合法定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却想用庭询谈话方式,不开庭审理。
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我不仅要求立即撤销庭询谈话安排,另行通知公开开庭审理。
还直接12368投诉+回避申请。
而旦我3月16日已经向法院提交开审审理审理。
之前我提交的申请里,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该释明告诉我复议的权利,已经多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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