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标题刻意引导“受害者有罪论”,把矛头对准失去孩子的母亲#
关于这起武汉杀女骗保案,荔枝新闻的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先明确:悲剧的唯一根源,是凶手姚某某
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恶性故意杀人案:
- 姚某某在案发前5个月,就偷偷给4岁女儿买了20万保额的意外险,提前布下杀局;
- 案发当天,他带女儿驱车180多公里到武汉江边,亲手将孩子按入江中溺死,全程无视孩子“爸爸救我”的哭喊;
- 事后伪造溺水意外、假意对遗体施救、报假警,全程冷血到极致,作案动机就是为了骗保。
从始至终,唯一的罪人是姚某某,所有责任100%在他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转嫁的空间。
标题刻意引导“受害者有罪论”,把矛头对准失去孩子的母亲
两个话题标签#丈夫杀4岁女儿妻子回应不离婚#、#母亲隐忍不离婚4岁女儿终遭毒手#,是最恶劣的问题:
- 它用“母亲不离婚→女儿惨死”的因果暗示,把网友的注意力从凶手身上,转移到对受害者母亲的苛责上;
- 本质是用“受害者有罪论”制造流量,把一个“父亲杀女骗保”的恶性案件,变成了“母亲为什么不离婚”的家庭伦理讨论,完全是本末倒置。
2. 报道重心严重失衡,放大对母亲的质疑,弱化凶手的恶行
全文用大量篇幅转述“为何不离婚”的质疑,却没有把姚某某的残忍细节、预谋骗保的铁证放在核心位置:
- 标题、视频字幕都在聚焦“妻子回应不离婚”,而不是“男子杀女骗保”;
- 这种叙事结构,等于默认了“母亲的选择是悲剧的原因”,变相为凶手开脱,是典型的“帮凶式报道”。
3. 无视受害者的处境,进行二次伤害
陈女士本身就是这段关系的受害者:长期遭受丈夫冷暴力、被恶意背债、用“不离婚”的隐忍试图保护孩子,最终却永远失去了女儿。
- 媒体不仅没有共情受害者,反而把网友对她的恶意质疑当成报道重点,等于在她的伤口上撒盐;
- 完全违背了媒体“保护受害者、谴责施暴者”的基本底线,是对新闻伦理的践踏。
三、为什么说这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 黑白颠倒:把“凶手的杀人恶行”和“受害者的无奈选择”放在同等位置讨论,甚至用标题引导责任转移,等于模糊了“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的根本是非;
- 是非不分:新闻的核心是“揭露恶行、声张正义”,而这篇报道却用流量逻辑,把一个恶性杀人案,变成了消费受害者、制造对立的话题,完全背离了媒体的社会责任;
- 职业道德缺失:作为主流媒体,本应承担起引导舆论、谴责暴行的责任,却为了流量,主动迎合“受害者有罪论”的恶臭言论,是对媒体公信力的严重透支。
任何时候,都不能用“为什么不离婚”去苛责家暴、杀亲案中的受害者。
- 母亲的隐忍,是在控制型关系里,出于保护孩子的本能做出的错误选择,不是过错,更不是凶手杀人的借口;
- 真正该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是亲手杀死亲生女儿的姚某某,是为了20万泯灭人性的恶魔;
- 而荔枝新闻的这篇报道,用错误的叙事引导舆论,伤害了受害者,也辜负了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完全配不上“媒体工作者”的身份。
后续真正该关注的,是这些:
1. 严惩凶手:姚某某的行为是极端残忍的故意杀人,必须依法判处死刑,给孩子一个交代;
2. 追责媒体:这种引导受害者有罪论的报道,必须被抵制,主流媒体更应该为自己的错误叙事道歉;
3. 警惕骗保风险:针对未成年人的意外险,必须加强审核,杜绝此类杀亲骗保的悲剧;
4. 保护受害者:停止对陈女士的网暴,她是失去孩子的母亲,不是悲剧的责任人。
要求微博平台和有关部门对荔枝新闻做出相应处罚!
1. 下架该违规报道及相关视频;
2. 对涉事媒体及编辑进行问责;
3. 公开向受害者及公众道歉;
4. 加强内容审核,杜绝此类伤害受害者的流量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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