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6-04-1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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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重瑞一直称陈丽华董事长#

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段双方实力非常不对等的关系中,对于强者来说,两人最好的结合方式,并不是结婚,而是雇佣。

因为当下的婚姻,其内涵讲究的是两人之间的平等、对财产的共有权和共同处分权、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平等分割等,且在叠加离婚自由的理念和实操后,弱者很容易从强者那儿进行套利。

但这一套制度,并不符合实力相差很大的两人的客观现状。

所以,对于强者来说,用现行婚姻制度,去套两人的关系,属于风险很大、经济亏本的做法。而用雇佣关系去套两人的关系,才更符合强者的利益。

这便是为什么女方要求“唐僧”称呼她为董事长的核心原因之一。

通过董事长这个称呼,她要求“唐僧”时时刻刻注意到,自己跟她是雇佣关系在先,婚姻关系在后,而不是婚姻关系在先,雇佣关系在后。

当弱者进入到雇佣关系状态后,你会发现,弱者原先可能存在的委屈、愤懑、不满、情绪等,可能统统都没有了。但如果你把关系调成婚姻模式,这些情绪可能马上便来了,因为期待变了。但如果你再把它调成雇佣模式,这些情绪可能马上便又没有了。

如果我们追本溯源,回溯到婚姻制度被创立的那一刻。

婚姻制度在被创立的那一刻时,其本质上也是一种类似雇佣的关系。

原始社会没有婚姻制度,整个部落里的任何男女,都可以发生关系。由于那会儿生产力很低,没有剩余物资,所以整个部落里的人,一起生活,共同繁衍。

但在生产力得到提升,出现剩余物资后,能够生产出剩余物资的那个人,便成了部落里的强者。他希望拥有自己专属的女人,以及拥有自己专属的后代,用于传承他的剩余财产。

在这个时候,这个强者创立了婚姻制度。

对于这个强者来说,婚姻制度的本质,是用他的剩余物资,买断了一个女性的人身权、人事权、生育权、抚育劳动付出。

他给这个女性给付他所生产的部分剩余物资,作为某种形式的报酬,以此来养活这个女性,而这个女性,在性关系和人事关系上则专属于他,并抚育她俩的共同后代。

在这个过程中,强者处于“雇主”地位,弱者处于“雇员”地位,两人并不完全平等。

在随后的几千年中,婚姻关系几乎都是如此。

且这种模式,是以强者和弱者为划分,并不必然以男女性别为划分,只不过在历史的特定条件下,由于大多数时候是男性为强者,才表象为似乎只有男性才是强者。

但其实并非如此。

大家可以去看武则天,当女性成为强者后,照样可以有跪舔的男宠,且不止一个,有很多。古人并非必然以男女性别为划分,而更底层的逻辑是,以强者弱者为划分。

只有当历史的车轮滚到当代时,婚姻的内核才有了平等。

但由于表象的平等,无法抹掉事实上的不平等,比如双方家庭背景、经济条件、挣钱能力的不同等,表象平等逐渐演化成了强者对弱者的利益分配。而当表象平等再叠加离婚自由后,则更进一步演化成了弱者对强者的套利。弱者可以通过离婚,合法套走强者的财产。

这种演化过程,符合弱者不劳而获的利益取向,但不符合强者被切割走财产的利益趋向。

这种不同方向的演化过程,导致弱者产生很想进入婚姻的冲动,而强者开始出现远离婚姻的冲动。

所以,有些聪明的强者,开始选择不进入婚姻,而用雇佣关系,来解决跟其另一半的关系问题。

除了迟重瑞称呼陈丽华为董事长的例子以外,比如像世界首富马斯克,也是不结婚,但是孩子有很多。从本质上来说,那些给他生孩子的女性,跟他也是一种类似“雇佣”的关系。

他给对方报酬,对方给他做某件事,或者一起共同完成某件事。

形成一种类似“雇佣”的关系,更符合他的利益。

讲得好听一点,也可以说成是,强者携带弱者,兼顾照顾到弱者的合理利益,共同完成繁衍和抚育的任务。

从婚姻制度创立之初,到过去的几千年,本质上一直都是如此。

当然,如果两边是门当户对、实力不分彼此,则这种强弱之分会被无限淡化,两个家庭的结合,更像是强关联的合伙制。

这种婚姻制度的内涵,直到当代,才出现了不同的变化趋势。

但由于人类社会的底层生存规则没有变,不同人的不同生存能力这种情况,没有变,所以当婚姻制度不符合客观实际时,最终被逐渐抛弃,也是一种必然。

个人的意见哈,未来的大方向大概是:

强者和弱者的结合,采用“雇佣制”,而大致对等的两人结合,则采用“合伙制”。

不考虑强弱之分,不断趋向讲究性别为划分依据的婚姻制度,最终会走向消亡。#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