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给老师起外号被扇四耳光#4月7日,镇雄县蓄菁学校12岁女生王童(化名)因给三年级教师起外号“非洲大母*”(校长定性为侮辱性称呼),被该教师叫至办公室。涉事教师先捏其脸部,随后连扇四耳光,致王童当场鼻血直流、眼前发黑,次日医院诊断为耳损伤及右耳耳鸣。家长报警后,涉事教师仅愿承担部分医药费(两三百元),协调未果;校长承认“教育时下手重了点”,教师已道歉,警方与教体局介入调查,截至4月11日未公布结果。
校长将外号定性为“侮辱性称呼”,但学生起外号的行为不能成为教师实施暴力的正当理由,法律禁止以暴制暴。学校应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在此事件中存在监管缺失。学生起外号属于品德教育范畴,而教师扇耳光属于违法侵权范畴。法律绝不支持用违法行为去纠正另一种不当行为。校长的回应将体罚轻描淡写为“下手重了点”,这种认知比巴掌本身更令人担忧——它反映出部分教育者仍停留在“暴力可管理一切”的陈旧逻辑里。
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而不是一只手打向另一张脸。即便孩子言语有失,成年人的修养与法律底线,正是通过克制与讲理来体现的。希望最终的调查结果能让涉事教师真正懂得“打人是违法”这四个字的分量,而不仅仅是“下手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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