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女骗保男子家属申请精神鉴定#【姚某某为何要杀害女儿?】陈女士说,她和姚某某于2020年结婚,2021年女儿出生,女儿患有轻微的白化病。“姚某某对女儿这个病很反感,多次表现出厌恶的情绪。”陈女士说,姚某某曾多次在微信群发表“孩子出事反而欣喜”“消灭废物”等言论。
“女儿只是轻微白化病,仅肤色偏白、头发金黄、视力偏弱,无需吃药、无需特殊治疗,正常在幼儿园上学,活泼聪明、乖巧可爱,家庭几乎没有任何医疗负担。”陈女士说,姚某某在笔录中说所谓“孩子是瑕疵品”“生活压力大”等借口,完全是推卸责任的说辞。
陈女士后来了解到,2025年6月28日,姚某某曾通过支付宝花费60元,为4岁的女儿小瑶购买了一份“小顽童”少儿意外险,身故保额20万元。“他在警方的讯问中承认了存在杀害女儿骗保的主观意图。”陈女士说。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姚某某家属突然提出其作案时精神状态异常,申请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陈女士认为,姚某某从预谋、投保、选择异地作案、挑选隐蔽地点、控制施暴痕迹、伪装现场到冷静报警,每一步都逻辑清晰,完全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相关司法精神病鉴定已依法启动,结果尚未公布。
“我的女儿才4岁,她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被亲生父亲推到冰冷的江水里活活溺死。”陈女士说,她现在的诉求就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律师称生父溺亡女童过程缜密有预谋#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关键在于作案时能否辨认、控制自身行为,而非事后是否存在情绪障碍。武汉男子姚某某杀害亲生女儿骗保一案核心在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与情节认定:嫌疑人提前数月筹划,先为4岁女儿购买意外保险,随后以带孩子探亲名义将其接走,连夜驱车至武汉汉阳长江边隐蔽处实施溺亡,并伪造意外落水现场意图骗取保险金,这些行为显示出明确的杀人故意和周密计划。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嫌疑人对亲生幼女下手,手段残忍,动机系骗取保险金,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可能面临最严厉的刑事处罚。 #生母说杀女骗保男子早有厌娃情绪#(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http://t.cn/AXMXLUw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