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仇恨和歧视性用词(种族歧视,民族歧视,身份歧视,伤残歧视,性别歧视)的厘清判别和改造,(不过度的)限制,应该是平等社会和人权社会的标配,性别歧视和性别仇恨也是其中的一环。现在它不是普世价值观不代表往这个方向想也是有罪的。
*文字本身本来就不应该是永远被困在一套叙事逻辑(比如父权制)下的,需要演变,需要进化。
文字应该服务人而不是人去服务文字。
虽然我确实是挨了一些骂(我也有自己活该的部分)不过我还是希望本博的受众(?)可以在安全的对话环境(比如和朋友的小群)自由畅想,不要因为我就觉得这么想都是一种“向权威投诚”或者“限制言论自由”。起码我确实没有往这个方向思考过,或者说,限制已经成为了日常,但它的本职工作“保护”没有做到。保护文字,保护人类,我们每个人类都有(微小的)责任。
想象力是一种言灵,不想怎么发生呢。想没有罪。
(然后就是感谢花切蔬菜老师提供的这几张图和情感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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