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美丽发大财 26-04-1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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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都没法走极端,比如很多人批判读者侵害创作自由,在文学里找道德的行为很可笑。觉得笔下人物的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人物的口癖不代表作者的口癖。
没错你们讲的都没错,但是任何小说里要是被我看到虐待/虐杀弱势群体(包括小动物)的行为最后也不给任何惩罚甚至美化这类暴行的。创作者就是死变态啊有啥好洗白的。
早八百年前各种黄暴题材横行的香港影视圈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黑社会相关的主人公基本不会给好下场,最后一定是横死街头或者其他BE结局。谁会觉得干涉创作者自由了?人家是预防价值观投毒好吧[允悲]
展示恶没问题,歌颂恶还不准批评,有没有想过读者也有批评的自由?
创作者有权赞美残暴,读者当然也有权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变态。这种批评本身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