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岛 26-04-12 09:31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卤菜店用"四姐"二字被索赔50万,店主:我在家中排行老四,大家都叫我四姐】四川成都的刘四姐在高新区中和街道做卤菜生意,今年已经是第十年。2016年,40岁的她开始起早贪黑地推着小车卖手撕兔,她和家人一步步将“四姐手撕兔”做成连锁店铺,如今拥有六家分店。但去年的一封法院发来的起诉通知短信,打破了他们一家的平静。
起诉通知称,成华区鑫逸四姐餐饮店因使用“四姐”二字被诉侵权,对方索赔50万元。从未牵涉过官司的刘四姐,整个人慌得六神无主,“现在想起来还是气得不行,我在家中排行老四,大家都叫我四姐,为什么告我侵权?”
她与家人奔波一个月收集证据与材料,在积极应诉的同时,决定反诉对方恶意维权。2026年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从鑫逸四姐餐饮店的主营业务、消费者认知、营利来源来看,被控侵权标识与权利商标在服务的内容、方式及对象上存在较大差别,不构成相同或类似。
此外,鑫逸四姐餐饮店将“四姐手撕兔”用于能够与火锅餐饮明确区分的手撕兔商品上,不会导致公众产生混淆。因此,鑫逸四姐餐饮店对“四姐”标识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这场风波过后,刘四姐借着总店搬迁的契机,更新了店铺门头,更加完整、规范地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全称“鑫逸中和四姐手撕兔”,防止与他人注册商标混淆。她说,之前对于商标权、知识产权几乎没有概念,现在则更懂得遵守法律规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原文http://t.cn/AXMKLv3C) http://t.cn/AXMKL7ev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