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余量化投资 26-04-1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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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制定】
4月10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交易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包括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上调至10%;上交所调整基金收盘交易方式;北交所明确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安排,优化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等,以提升市场效率。
在此次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的修订意见稿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全面扩容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这是A股市场中竞价交易的一种补充机制。
深交所在创业板板块进行了重大的制度创新,明确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在提升交易效率方面,北交所调整了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由“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在收盘阶段的定价机制上,上交所进行了针对性修订,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除了交易机制的拓宽与优化,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股)涨跌幅限制的调整引人注目,这意味着A股风险警示股告别5%涨跌幅。另外,北交所则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