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集团补税8.33亿那个事儿,和资产划转,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是否要求股权连续有关系。
59号文对合并分立,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债务重组,提出适用特殊处理的5个条件,合理目的,收购比例,支付比例,经营连续,股权连续。
109号文对资产划转,股权划转提出适用特殊处理的三个条件,合理目的,经营连续,不计损益。没提股权连续。但是它的配套公告2015年40号公告里面有一条讲到了说什么在划转完成后连续12个月内什么什么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视同销售,其中提到了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所以,资产划转,股权划转到底是否需要股权连续这个事情,实务中就有了争议。税务机关通常都是主张也要股权连续。
柳工集团混改的时候,资产化转完没几个月就引入了外部股东,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了。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