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祎墨 26-04-1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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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感觉这个互联网已经被某种力量带出了一种——不管什么样的故事,先上来审判谁对谁错这个逻辑。

很多事其实从本质上就不应该发生,甚至不是谁对谁错,是这件事,就不应该让他发生。

有一个还蛮经典的案例,就是一个老小区要装电梯,一楼大姐恶狠狠的拒绝,在公开商谈的会议上也毫不客气的骂全楼活该。

原因就在于大姐住一楼,小区的下水并不好,楼上不能把卫生纸什么都往马桶里扔,最后一楼堵塞反味。

一楼大姐过去二十余年苦不堪言,多次沟通无人听取。甚至辱骂大姐病重的家人活该,在大姐主动掏钱修理下水以后变本加厉。

终于在二十年后迎来反噬。

我完全理解大姐的苦衷,但是如果以这个案子来比喻,其实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开发商修下水的时候不做好?

为什么物业警察不能上门约束警告,并且以更强力的手段在二十年前就制裁这种行为,而不是在二十年后引发如此大的矛盾?

从现实层面来讲,物业警察确实不好管,但就能不管?不管的代价就是积攒了二十年的怨气爆发。

那如果更坏的情况,楼上因为没有修电梯最终老人摔死,或者以自杀控诉大姐,这又是谁的冤屈呢?

楼上确实是恶人,但你能保证全楼所有人都是恶人?如果没有,那楼上好人岂不是也连带遭殃?

人也是非常情绪化的,长期的文明教育导致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总是天然生出一种悲悯的心态。若楼上老人有死亡并且搞大呢?会不会舆情就变成了大姐不近人情?这么多年过去了,何必为难老人?

退一万步,退一万步,退一万步,最核心的不是楼上楼下谁是坏人。而是——为什么开发商在做下水的时候不处理;为什么物业警察不介入干预。

以高空抛物来说,以前也是一个大难题啊,人性都是犯贱的。没有监控的情况下,你很难找到谁是抛物的人。

后来怎么解决的?全楼一起承担责任,你要想不承担,就必须举证自己不具有作案时间,找到元凶。

这样其实会反向制裁威慑潜在的抛物人,当你知道抛物有惩罚以后,你就会慎重。

所以,很多事,是一开始就没有定规矩,定界限,定惩罚。

就拿大姐那个案例,如果一开始小区下水堵塞就要全楼承担责任,一同维护修下水的费用,楼上还会肆无忌惮发疯二十年吗?

放纵人性恶的一面泛滥,最后有滥用人性的恶来制造对冲流量。就拿新闻媒体来说,现报道大姐不近人情,再报道小区这栋楼的人二十年作恶,观众的情绪被调动两次。

情绪调动了,可是能解决问题吗?不能。

很多事,不要急着一上来就说谁对谁错,很多事,最开始就不应该让恶性事件发生。 http://t.cn/A6pySutN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