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中的小砚台 26-04-1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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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与婚前房产女子离婚要求分割#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就一定有你的50%吗?深圳福田法院近日的一纸判决给出了答案——不是。王先生将婚前全款房产50%份额赠与妻子赖女士并完成登记,试图挽救婚姻。三年婚姻破裂后,法院判决房产归王先生所有,仅按市价25%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直接打破了"加名即平分"的大众认知。#律师说法#

加名只是开始,不等于平分。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须综合考量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长、实际贡献等因素。本案中,房产由王先生婚前全款购得,赖女士无任何资金投入;双方实际共同生活仅三年,且无子女;赖女士主张的"性功能障碍导致生育权损失"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三因素叠加,法院最终以25%补偿替代50%诉求。

为什么这个判决值得关注? 全国法院每年审理约150万件离婚纠纷,其中财产分割占比近80%,房产加名争议频发折射出高房价下的婚姻焦虑——房产被异化为"婚姻保证金"。2025年2月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明确否定了"登记即平分"的一刀切做法,要求综合考量多重因素。本案正是新规落地的标志性案例,以法理打破了"加名即保障"的社会迷思。

这不是在鼓励婚姻算计,而是在呼唤回归本质。 婚姻的核心是情感扶持与责任共担,而非财产对价。如果房子比人更重要,那婚姻注定走不远。与其纠结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如把精力放在经营感情上——房产加名不是离婚分一半的"保单",更不是婚姻的"对价"。真正牢固的婚姻,靠的是两个人共同筑巢的诚意,而不是一张加了名字的产权证。#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发布于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