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启柱2 26-04-12 14:38

举报人肖启柱在实名举报仁怀市人民法院法官苏朝波时,提交了多类证据,主要围绕程序违规、利益关联和证据处理不公等方面。

🔍 程序违规证据

* 非法更换法官
肖启柱提交的法院传票等证据显示,其与肖启杰的合同纠纷案原定主审法官为肖朝阳。但在2020年5月开庭时,苏朝波在未经合法程序、未提前书面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接手案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庭审录像异常
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庭审录像仅有画面而无同期声音,这一异常情况违反了司法公开的规定,被质疑是为了掩盖庭审中的不当言行。

* 关键监控缺失
针对举报人称苏朝波在开庭前将其带离法庭至单独房间施压的行为,肖启柱多次要求调取2020年5月26日的完整庭审监控视频。但仁怀法院以“存储覆盖”为由拒绝提供,加剧了外界对关键证据被人为销毁的质疑。

🎙️ 利益关联与不当行为证据

* 利益输送录音
肖启柱提交了一份关键录音证据。录音中,中间人肖文富提及,被告肖启杰曾建议通过向苏朝波送礼(如“土鸡蛋”)来“维护关系”,并计划前往苏朝波家中。该录音被用以证明苏朝波与被告方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私交。

* 教唆违法行为录音
举报材料中还包含其他录音线索,指控苏朝波在其他案件中涉嫌教唆他人通过非法手段(例如砍伐邻居果树后报警)解决纠纷,并承诺协调警方干预。

⚖️ 证据处理与判决争议

* 关键证据被排除
肖启柱指出,在一审中,他提交的分家协议、亲属证言(如肖启凤的手写证词)、农村户口证明等重要证据,均被苏朝波无理由拒绝采信,且判决书中未说明排除理由。

* 证据定性错误
举报材料指控,苏朝波将原告提交的“分家协议”错误地认定为“遗嘱”,并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判定其无效,但并未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款,裁判逻辑存在明显矛盾。

📄 其他相关证据

* 书面举报材料:包括对苏朝波与被告肖启杰长期私交的详细说明。
* 证人证言:旁听人员关于苏朝波在开庭前将原告带离法庭施压的证言。
* 二审程序问题:举报人称二审法官周亚琼未开庭审理即维持原判,且在约25分钟的谈话中未审查一审的程序违法证据,限制了当事人的辩护和质证权利。 http://t.cn/AXM9cQ3P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