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48元宾馆身亡家属索赔40万#【建议立法】以后48元的宾馆,必须配三甲医院ICU和24小时贴身保镖吗?
湖北随州惊现“天价索赔”!
一男子出差,花了48.8元住进小宾馆。
结果在房间里脑出血昏迷,超时退房5小时后被发现送医,治疗25天后身亡。
家属的神逻辑: 既然你收了我48块钱,你就是我的全权监护人!
家属的诉求: 索赔40万!(是房费的8000倍!)
结局大快人心:
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宾馆无责!
这就对了!
48块钱,连瓶好点的矿泉水都买不到,凭什么要求小旅馆提供顶级的监护服务?
如果这都能赔,以后是不是坐公交摔倒了要找公交公司索赔?买菜摔倒了要找菜市场索赔?
支持法院硬气判决的,评论区扣1!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