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给家人看看# 【没有继承人,遗产谁来管?带你了解遗产管理人制度】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生前又未订立遗嘱,留下的遗产由谁来管?亲属之间能不能私下商量自行分配遗产?
这就要从民法典的一项重要制度——遗产管理人说起。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被继承人葛某甲自幼患精神病,未婚未育,父母已故,2022年去世后因无法定继承人,法院指定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葛某甲生前由姨父顾某、叔叔葛某乙共同监护,二人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法院鉴于二人对葛某甲扶养较多,判决各分得部分遗产。
2023年葛某乙与顾某签订协议,约定顾某在拿到葛某甲的房产份额后支付葛某乙10万元,并约定“双方就葛某甲存放于顾某处的钱款再无任何争议”。后葛某乙提起诉讼要求顾某按照协议支付其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葛某甲父母曾寄存在顾某处34万元,应属葛某甲遗产。二人在前案中故意隐瞒,并恶意串通签订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并判决34万元扣除3万元丧葬费后,剩余31万元由民政局依法管理。因二人存在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法院对顾某、葛某乙各罚款5万元。http://t.cn/AXM9uFj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