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理解会令人抵达一个悲伤的路口,我首次意识到原来是这个意思的时候感到身上落满了世纪末的雨,至今仍然不觉得自己完全接受了这一点,即——人类的心灵无法承受一个“没有保证”的世界。而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重要的并不是理解“一切为何发生”,而是在理解之后做出自己伦理学上的选择。人是可以继续假装“它”存在的,也可以策略性地利用“它”而让自己在一种最为普遍的意义上“过得更好”,还可以维持在一种忍受但持续反抗的状态。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并不理解精分伦理学对此的答案,也就是说“不要在欲望上让步”到底是什么意思?它首先并不是道德伦理,因为并没有在对“对与错”提出一种判断,其次显然也不是一种功利计算,最后绝对不是“做自己”“达成自洽”之类的当代心理学汤剂。这句话隐隐约约在追问的似乎是——你是否愿意在没有保证、没有正当性背书、甚至没有好结果的情况下,仍然不放弃那个东西。它的苛刻就在于它同时要求你放弃对自己欲望本身的浪漫化。你不能用”这是真实的我”来为它辩护,不能用”这是有意义的”来支撑它,甚至不能确定它最终通向任何你认得出来的好的东西。它只是在那里,而你选择不放弃它。
发布于 荷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