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4-13 11:17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幂告黑维权索赔7万#

比起这个案件的7万,其实昨天说的#杨幂方告黑疑似水军公司# 这个案件我觉得更值得研究。

截至2026年4月,杨幂方起诉实名用户的名誉权案件增至20余起,其中一例案件披露侵权主体为公司,疑似“水军”公司。

水军公司是网络暴力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相比单个账号,其危害更大、影响更广,责任也更重:

除了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外,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对“水军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不仅直接发帖的“水军”个人可能被处罚,背后的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业务主管等均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人或共犯,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针对疑似“水军公司”的诉讼,我认为意义远超个案维权,通过追究组织者、出资者的法律责任,真正从根本上斩断利益链条。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