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6-04-13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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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猥亵当事人为何7个月才立案##热点解读# 从新闻报道得知:“受害人手握关键证据,事发后也第一时间向法院院长和驻院纪检监察负责人举报,但仅仅做了一次笔录之后就再无下文。直到她选择网络曝光,警方才主动联系她,并且很快立案。”

这中间长达7个多月的空档期,有关部门到底在干什么的?究竟是谁在阻止这一案件的推进?必须要彻底查清。现在的问题不是查吕法官,吕法官的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捂盖子的有关部门冒号。

他们为什么要捂盖子?我相信捂盖子绝不是为了维护本部门的形象,如果为了为了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形象去捂盖子,我认为这样的领导是好领导。捂盖子更重要的原因是狼狈为奸,一丘之貉,怕暴露问题了会连累到自己,毕竟自己也是这样的人(色人)。

好在监察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必须对保护伞(一丘之貉)一查到底,斩草除根!!![怒]#律师说法#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