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 26-04-1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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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法官猥亵实名举报为何没结果#|中听】#女子遭法官猥亵举报没结果存3大疑点#法官本应是正义的化身,法律的守护者。但是,当法官的法袍下,藏着一颗色心,当事人就成了猎物。据媒体报道,2025年8月26日,山西吕梁王女士和丈夫诉讼离婚。法官吕某某获得了其电话号码。9月5日,吕某某用办公室座机号给王女士打电话,称她的案件有新的证据,让她前往办公室签字。

王女士说,在办公室里,吕某某在询问案件情况过程中,对她多次进行语言和行为骚扰。在她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她的腰,抚摸她胸部、臀部等隐私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强制亲吻她的脸。王女士要走,吕某某反锁门,还问她是不是嫌他老,看不上他,并多次表达对她的喜欢。在这个过程中,为保护自己,王女士用自己的智能手表偷偷进行了录音。

录音显示,有男士先后说出“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同意可多判财产”“我的庭我说了算”等胁迫性言论。

4月10日,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就王女士报称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随后,法官吕某某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

然而,围绕此事,仍然有几个疑点。

有网友就表示疑惑,事情发生在去年9月5日,已经过去7个多月了,为何直到今天才曝出来,王女士为何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会不会有什么隐情?

这个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也许只有王女士自己最清楚。也许第一时间只顾害怕了,也许出于各种顾虑。担心会影响自己离婚案件的审理,不想节外生枝。也可能是自己没有十足的把握,担心报警后法官不会被处理,自己反而会遭到打击报复,毕竟法官还掌握着案件的裁量权,在猥亵她的时候就警告过她。也有网友认为,面对猥亵,不少女性当时虽然反抗了,但事后却没有追究,一是有错误的认识,觉得并没有与对方发生实质性行为,没有太大的“损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缺乏将事件曝光的勇气,担心名声受到损害。

尽管王女士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但她并不是无所作为。她整理了包括16分钟录音在内的完整证据,向吕梁中院院长及驻院纪检组递交了书面举报材料,并附上录音证据。

划重点,是实名举报。

需要追问的第二点是,实名举报为何7个月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处理?

有消息称,王女士曾两次补充材料、再次举报,均未获得进展。涉事法官吕某某在此期间依旧正常履职,未受任何影响。

直至2026年4月,实名举报得不到正常回应的王女士,才向媒体求助,将事件经过与关键录音公之于众。

长达7个月的时间里,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为何会失灵?是举报材料被“压”在了某个环节,还是相关部门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袒护心理?当内部纠错机制形同虚设,当实名举报无法启动调查程序,暴露的不仅是某个人的失职,更是法院内部监督体系的漏洞。

公众有理由质疑,在这7个月里,是否有人在为施害者吕某某充当“保护伞”,让一个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官继续手握法槌,道貌岸然地正常履职。

王女士的遭遇经媒体曝光后,当地倒是行动很迅速,立即立案,吕某某也被停职了。

由此,网友产生第三个追问:为何非要等到媒体曝光后,程序才得以启动?

实名举报7个月没有任何结果,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雷厉风行,警方立案、法官停职、纪检介入,这一系列动作在短短几天内“高效”完成。这种“舆论倒逼”的模式,形成了一个比较讽刺的对比:正规渠道7个月推不动的事,媒体一报道,几天就解决了。在法治社会,这不应该成为常态。正常社会,个人维权应该走正常的法律途径,而且畅通无阻。如果正常的法律途径让人有顾虑,至少相关单位的内部监督应该有效。如果内部监督失效,只能逼得个人通过舆论来影响司法,这种方式并不健康。

这背后反映的是一种“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怪象。当“上热搜”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步,当“媒体曝光”比“法律程序”更有效,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伤害。它让公众产生一种错觉:法律的权威不如舆论的压力,维权的捷径不是走程序,而是制造声量。这种“按闹分配”的逻辑,损害的是司法的公信力。(视频:郑州广播电视台) http://t.cn/AXMOdk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