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26-04-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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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拴绳子占道者也要绳之以法#【晚报来论 | 13岁男孩被绳子勒断气管,对肇事者能否“绳之以法”】#私拴绳子致男孩锁喉必须及时追责# 河南焦作一个老人,为了打玉米竟在村道私拉绳子。13岁男孩骑车上学直接被绳子锁喉,造成食道气管全断裂。目前,男孩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孩子是自己托着脑袋跑回家,光是想想那个画面,很多网友都掉下了眼泪。男孩家境本就艰难,母亲同时身患白血病与乳腺癌,全家早已举步维艰,这场突如其来的横祸,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令人无比心疼。

心疼之余,是对肇事者的强烈愤慨。据报道,老人在支付了1万元治疗费后,就没有动作了。记者主动联系询问,竟然被直接挂断电话。

老人摆出这样的态度,表明他还没有真正认识到错误所在。

老人在村道私拉绳子,目的是不让其他人使用这片区域。或许,在他看来,只要自己拉了绳,别人就该长眼避让。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此外,老人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拴绳,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人身伤害,也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事,接下来需要对老人进行及时追责。这不仅是对受伤男孩及其家庭的抚慰,更是对社会的一次严肃警示。

其实,像这位老人一样“只顾自己方便,不管他人安全”的人并不少见。那些在闹市乱放风筝的人,那些在过道拉铁丝晾衣服的人,皆属此类,导致行人走个路都得提心吊胆。只有及时依法追究老人的责任,才能让这些人警醒,公共场所绝非私人自留地,任何漠视生命、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被绳锁喉男孩成绩全校前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