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请调离或培训一下不能文明执勤的门卫法警。
今下午两点,按和法官的约定,到青岛市南区法院正门(办公区域)去取案卷材料。因还差五分钟,门卫不让进,让在门外等着。
当看到门卫正对面有两排座椅,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时,就取出律师证给法警,希望在沙发上就坐稍候。法警一脸严肃,严词告知:律师也不行。
这样的生硬、机械,像对待坏人一样的态度,让我这位老律师顿感不适,就掏出手机,拍照,以供监督、辨别、反映之用。
此时,一胖一瘦一高一矮的两位法警火冒三丈,起身围过来了,开始了如下对话:
警:把照片删了
我:不删
警:你凭什么拍我?你侵犯我肖像权了
我:我在监督,还准备发微博
警:那我就要告你
我:告吧……
争论中,因为手机没拿稳,掉在地上,碰到了法警的鞋子,顿时“碰瓷”耍赖、倒打一耙的匪气素质迅即展现:
警:你怎么打我?
我:这是打你?手机不是掉地上的吗?
……
不一会儿来了一位貌似官大一级的法警,一脸深沉、严肃,那态度,完全不是来沟通问题的。
这时,书记员到了,要把案卷材料给我时,却被那个瘦的法警拦住:不能给,让他把照片删了再给!
可想而知,老子不吃那一套!转身离开,嘱咐书记员材料寄给我好了。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想,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法警连正常人正常的文明礼貌素质都没有?对本单位的同事、领导也这样吗?难道非要给一身痞气的人穿上法警服?你执勤是保障工作秩序的还是扰乱秩序?为什么阻止书记员给律师正常的材料交接?谁给你惯的一身痞气?
肖政院长能看到此微博且感觉有必要的话,就落实一下,希望看到市南法院的文明形象,不被个别干警损害!
另外,既然说到肖像权的侵犯,那我就把照片发出来(本来不想微博发的),毕竟我是出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监督你工作的目的。如有不同意见,那你就告告试试,正好让公众评判一下,也让法院给拿个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