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的刑法观 26-04-13 18: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25.李某因急性心肌梗塞被送入某公立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由值班护士赵某负责监护。当晚,赵某接到家人电话称孩子突发高烧,便擅自离开病房回家照看,未安排他人代班,也未向值班医生报告。约1小时后返回,发现李某因未及时使用急救药物而心脏骤停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多选)
A.赵某对李某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B.赵某对李某的死亡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C.李某的死亡对赵某而言属于意外事件
D.赵某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解析】A项正确。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该结果。
本案中,赵某作为ICU值班护士,负有对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和及时处置突发病情的法定职责。李某是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病情危重、随时可能恶化,需密切观察并准备急救(如使用硝酸甘油、除颤等)。赵某应当预见到自己擅自离岗1小时,将导致患者在突发心脏骤停时无法获得及时抢救,极可能死亡。然而,赵某因急于回家照顾孩子,未考虑该风险,既未报告医生,也未安排替班,属于典型的“应预见而未预见”。
B项错误。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他现在生命体征平稳,我离开半小时应该没事”)。
本案中,赵某的行为表现为完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无证据表明她曾评估风险后“自信能避免”。她是因家庭紧急情况冲动离岗,而非在权衡后“轻信不会出事”。故不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
C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无法预见、主观上也没有预见可能性的情况下,造成损害结果。但ICU护士对危重病人擅自脱岗,其风险具有高度可预见性——这是医疗行业的基本常识和职业规范要求。赵某作为专业医护人员,不能以“没想到会死”为由主张不可预见。因此,该死亡结果不属于意外事件。
D项正确。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公立医院护士通常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故赵某不构成本罪。
本题答案:AD#决战法考# #法考# #柏浪涛的刑法观[超话]#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