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梨綿綿冰ovo 26-04-13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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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聊天记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成年人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审判姿势,肆意造谣,诋毁他人,必将承担法律后果。[微笑]已经报几次警了,还要出来造谣吗??眼红我们双人商务就这么搞我们吗?
《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会被判刑三年以上http://t.cn/AXMWkH68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