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个朋友,做互联网的,搞各种小应用,刚开始创业,给一个大学生开的工资是月薪3万。
那个人各种作,各种不好好干,天天给老板添恶心。很多技术活干不了,也不钻研,到点就下班,很多难点都是我这个朋友自己熬夜研究,自己攻克的。
后来这个大学生辞职,老板极力挽留,月薪谈到3万5,但还是走了。非要去深圳。
一年后,这个朋友创业成功了,公司员工发展到了几十个人,这个大学生在外面碰一鼻子灰,想回来。
我朋友告诉他:很多机会,都是一次性的,过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现在我手下这帮人,没一个比你差的。你还是再去找找别的工作吧!
你以为他会反思自己吗?不,反手就把这个朋友给告了。说他没按照劳动法给他补偿。
劳动局直接告诉他:你自己走的,怨谁呢?
后来有个大公司做背调,问这个人在公司的工作情况如何,我朋友直接说:你用他的话,就等着倒霉吧!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