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新闻 26-04-1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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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私取8旬母亲养老钱拒归还#】#儿子私取8旬母亲养老钱法院判还# 近日,嵩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子女私自支取老人存款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李某系八旬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日常开支与医疗需求均依赖个人积蓄。2022年2月,李某将省吃俭用攒下的3万元存入本地银行,办理定期三年存款,专门预留作为养老备用金。

2025年2月存款到期,李某委托亲属前往银行取款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笔存款及利息已被其儿子张某提前全部支取。李某得知消息后既焦急又痛心,多次向张某索要存款,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追回自己的养老钱。

嵩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老年人财产是其安享晚年的重要物质保障,子女均应积极赡养年老父母,不可私自占有和处分父母的财产。本案中,张某无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李某财产损失,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予以返还。@纵览新闻 http://t.cn/AXMTD5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