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娇姐 26-04-14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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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立案,解决管辖问题,原告需要开出被告的居住证明。
原告找了被告居住所在小区的物业,物业给开了,法院不认,要求居委会开。
原告和律师去找居委会,精彩的来了:
居:开不了,我们不能核实这人是不是每天都在这里住。
原/律:我这有物业开的证明,可以证实。
居:物业是什么东西,我不认可。
原/律:按规定居委会有义务给开居住证明。
居:你拿的是市里的规定,我这里有区里的规定。
原/律:按什么规定也应该开呀。
居:你们律师收钱了,怎么解决是你们的事情,别来找我们居委会。
律:??

娇姐锐评:可别小看居委会,小小的职权,大大的能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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