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不可取,行车路上莫侥幸!】#五大曝光#4月10日21时许,宣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有群众举报称:在谢生坝大桥,一辆白色新能源轿车逆向行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迅速核实,确认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驾驶证记3分、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逆向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文明规范驾驶,共同守护道路通行安全。#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四川交警 @平安达州 http://t.cn/AXMHmpI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