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破壁机
26-04-14 17:59 微博认证:萌宠博主

微博排名前三的法律博主,怎么连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这一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你拿着同一套理由、同一组证据,先报警、后起诉。公安机关认定不存在违法事实、作出终止调查决定时,你没有通过微博发声;你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请未得到支持,你就开始造势,怎么着,想靠舆论“微博升堂”啊?

看看你蹭过的那些话题,#网暴遇害者母亲群主被拘#、#31岁男子建群网暴全红婵被行拘#,哪一个不是治安行政案件?

你把治安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混在一起对比,还抛出“为什么不能类案同判”这种所谓“灵魂拷问”,不觉得荒谬吗?

别忘了,你也报过警,还不止一次。

真要类案对比,对比的也不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而是你报警的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行政案件。懂了吗?

我讲得这么清楚了,你再听不懂的话,孔子孟子复活也没用了。

重申一下,法院没有做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权利。别乱“类案”了,好吗?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