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曼然 26-04-14 20:16
微博认证:北京马曼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曼然

转:2026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6〕9号),核心内容如下:

一、政策核心:三大突破

1. 首发价格自评——企业定价权回归 新上市药品由企业自评定价,综合临床价值、竞争格局等因素自主确定,接受社会监督,打破纯行政定价约束。

2. 创新药价格保护期——真创新获溢价窗口高水平创新药上市初期可制定与高投入匹配的价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从制度上保障研发回报预期。

3. 多元支付体系——支付渠道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慈善等纳入支付体系,创新药定价从单一医保依赖转向多元支付协商。

二、对中药创新药及细分赛道的刺激

中药创新药:叠加八部门《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价格保护期+首发自评赋予合理定价空间,研发动力增强,医保谈判地位改善。

中药材/饮片 :明确"优质优价"机制,具备道地资源和质量追溯能力的企业获定价溢价

中药配方颗粒: 标准统一叠加原辅料价格规范,加速行业集中,全产业链龙头受益

中药独家品种: 集采规则优化从"唯低价"转向"价值竞争",竞争缓和组别仍有防御性

创新支付: 商保等多元渠道为循证数据积累期的中药创新药提供差异化准入路径

三、综合判断新机制确立"市场主导定价、分层分类施策、多元支付支撑"的制度框架。

中药板块呈现结构性分化,具备研发创新、循证证据、质量体系的头部企业优势强化。后续需跟踪配套细则及集采落地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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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