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ER___ 26-04-15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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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經數次談到比爾黃,我認為比爾黃具備高超的投資能力,這是我交流中很大分歧的部分。我認為比爾黃具備高超的能力,但不具備專業的素養,這和他沒有經歷過足夠長的基金經理養成過程有關。他不太懂作為一個基金經理首先要有一個意識,那就是成功能說出來原因,失敗也必須能說出來原因,而且合法合規。成功倒是好說,往往是失敗注定會有的,在法治社會失敗究責很麻煩,除非你合法合規。
他的問題在於對風險的認識能力非常低下!說什麼都沒用,只要他有這個意識,他就不敢那麼做,這是根本。
首先他沒有深刻的理解欺詐的後果是什麼,他不能深刻的理解他在司法訴訟上是永遠的弱勢群體,無論他可能會擁有多少錢!
其次,他特別愚蠢的沒理解好槓桿投資的真諦是什麼,這一部分我不會公開展開,對你們負責就不該渲染這部分。
總體說,有能力不代表不愚蠢。睿智涵蓋太多部分,突出其中一個部分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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