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6-04-1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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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留言聊司法独立这个话题。

司法独立的前提,是司法有独立的能力。

不是说让别人给你一个独立的权力,而是说,自己首先要有独立的能力。

我以前看过美国最高法院一个大法官写的一本书,讲美国法治的演化和进展。很多人有个误区,以为美国的先贤们在建国时,便建立了一套精密的三权分立体制,其中包含司法独立。

其实不是的。

说美国最高法院在刚成立时,连个办公场所都没有。

这个大法官在书里吐槽说,当时几乎没有任何人,鸟法院系统。几乎没有人,拿正眼看他们,甚至连个办公场所都不给。

他们只能自己找个板凳,临时找个场所,给自己找点大法官的感觉。

有点像是网络调侃的那句话,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美国的法院系统逐渐获得各方势力尊重的一个基本过程是,非常讲道理,判决书动不动便写几百页,把各种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甚至讲了主流判决观点后,还有少数不同意见的法官,讲少数观点。

有时候,少数意见的页数,比主流意见的页数,写得还要多。

没有什么副卷,都是公开的,包括少数意见,也是公开的。

在这种长期婆婆妈妈、啰里啰嗦的讲道理过程中,有利益冲突的各方,发现在遇到分歧或矛盾时,找法官解决分歧或矛盾,比自己通过恶斗来解决分歧或矛盾,成本要低。

就好比村口有个老大爷,喜欢给人解决分歧或矛盾。

以前,村里的人发生纠纷后,通过互相斗争,来进行解决。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但冤冤相报何时了哈,互相斗争没个头,于是某天便去找大爷来评理。

这个大爷也比较公正,基本能做到不偏不倚、童叟无欺。

时间长了之后,大家遇到纠纷的话,便都愿意去找大爷评理。久而久之,这个大爷便在村里有了一个相对比较高的名望。他平时一般不掺和村里的各种事,主要职责是在村口搬个板凳,给遇到纠纷的人评理。

这个过程很漫长,但慢慢地,便有了一个所谓司法独立的状态。

所以,司法独立,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别人赋予你的,而是因为你自己先有了独立的能力、名望,然后才有了独立的现状。

就好比女性独立一样,首先要有独立的能力,然后才有独立的地位。

是能力在先,地位在后,而不是说给你一个地位,你便能独立了。

自己先要有能顶半边天的能力,然后才有半边天的权利,而不是让别人硬给你一个半边天的权利。

所以,伟人讲的是“妇女能顶半边天”,而不是“妇女应有半边天”。

基于这样的逻辑演化,大家可以去看美国的法院系统,它们的内部没有像中国这样的执行机构。它们的底层逻辑,不是靠暴力推动执行,而是靠其他各机构和单位的认可,以及整个社会对这种认可的共识,来推动执行。

中国的法院系统,需要先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如果能力不足,而硬给一个独立的地位,最后便可能会迎来无数的嘲讽、吐槽等,让自己很难受。#司法独立##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