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被诈骗407万元向局长求救
26-04-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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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
致: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致:尊敬的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国根

请看看你们的检察官王峰松是这样办案的?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被投诉人: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本人电诈案承办检察官王峰松

投诉请求

请求贵室督察涉案人员武艳茹不予逮捕决定的合法性、事实认定准确性,督促重新审查本案,依法追究武艳茹法律责任;
请求查处承办检察官对待受害人态度恶劣、推诿敷衍的违规行为,责令其作出合理解释并道歉。

投诉事实与理由

2022 年 10 月,我因被电信诈骗,向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报案,该局依法立案侦查,查明涉案卡主武艳茹涉嫌帮信罪收取我的款项 30 万元,随后将案件移送贵院提请批准逮捕武艳茹。
承办检察官以主观不明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对武艳茹不予逮捕的决定。我作为受害人,对此决定坚决不服,多次向承办检察官咨询异议、表达诉求,但其态度恶劣、拒不耐心释法,直接推诿至控申部门,无视我的合法诉求。
我认为,武艳茹收取涉案 30 万元赃款,客观上协助电信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公安机关已移送完整证据材料,并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官不予逮捕的认定错误。其履职过程中敷衍推诿、态度恶劣,违背司法为民原则,严重侵害受害人权益,我绝不认可该处理结果,坚决要求追究武艳茹的法律责任。
恳请贵室依法履行督察职责,核查本案办理情况,纠正错误决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
投诉人:赵**
@南昌东湖检察 @南昌检察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