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4-15 11:31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超员载客隐患大!依法严惩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近日,资阳乐至公安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其乘坐的川M号牌客车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通过调取该川M号牌中型普通客车车内行车记录仪视频,并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询问查证:2026年4月1日9时10分许,李某某驾驶该车行驶至乐至县宝林镇宝盛路时,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的违法行为。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28人,超员比例达20%以上。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已将该违法行为抄告至乐至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车辆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违法上路行驶。
#四川交警提醒#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会加重车身负荷、降低车辆安全性能,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超员乘客无安全防护措施,遇紧急制动、碰撞或侧翻时,伤亡风险显著增加。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客运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车辆动态监管。@四川资阳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