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6-04-1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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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报评论# 【“教师带15岁女生开房猥亵”,行拘10天够吗?调到后勤合理吗?】近日,“54岁班主任带15岁女孩到宾馆开房猥亵被拘10天”一事,引发广泛质疑。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南光山县一15岁女生被班主任刘某某带离学校,在宾馆房间实施猥亵,刘某某随后被行拘10天,在案发后受到降级处分,调离该校教学岗位,分配至后勤岗位工作。事发一个月后,该女生出现抑郁症状加重并服药自杀,所幸发现及时。
公众的普遍质疑主要有两点,一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10天的行政拘留是否罚当其罪?二是猥亵学生触碰师德红线,仅仅是调到后勤岗位合理合规吗?
从法律层面看,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猥亵行为的处罚区间为5至15日拘留,但本案并非普通治安案件。涉事教师身为负有照护职责的班主任,利用其身份带来的信任与权威,将未成年人诱骗至私密空间实施猥亵,其行为本身就具备了“强制”与“胁迫”的隐形特征。
更重要的是,最高法、最高检2023年发布的司法解释已明确,对负有照护职责人员侵害未成年人、利用教师身份实施侵害、造成被害人心理伤害等情形,均属于应当“从严从重”处理的法定情节。在受害者出现重度抑郁、轻生倾向的情况下,案件处置更应该体现法律的刚性。这也正是受害女生家长为什么坚持“从作案身份、事发场所、受害程度加重等方面,应当追究刘某某刑事责任”。
再看“调岗后勤”的处理,更是被质疑于规不合、于理难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学校对实施猥亵学生行为的教职工,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教育部在2018年《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发布时也表示,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
毋庸置疑,将猥亵学生的教师留在校园,即便是在后勤岗位,他依然身处学生之中,这不仅无法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也让公众对校园安全产生信任危机。正因如此,网上关于将刘某某“清除教师队伍,从严从重处罚”的呼声才如此强烈。
对于网络上汹涌的民意,当地相关部门一定也能看到,也有责任进一步公开回应和依法处置,如果拿不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以“行拘10天、调岗后勤”案结事了,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不信任。(韩亚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