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一法官被指猥亵女当事人#】
公安已立案,法官已停职!
本律只说两层:
第一,利用职权实施的猥亵,不只是猥亵。它比陌生人的猥亵多了一层东西——权力碾压。当一个法官对当事人说"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那不是示爱,是用审判权做交易。
第二,当事女性说,事发是2025年9月,立案是2026年4月。七个月。如果不是那16分钟录音曝光,这个案子,可能永远到不了公众面前。
我在法院进进出出十几年,最想说的是:
穿上法袍的人,首先要对得起那身衣服。法袍脱了,里面应该是良心,不是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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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