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法律版 26-04-1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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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一直要买无人机,主要是我喜欢旅游嘛,后来做了很多攻略,说无人机很脆皮,我就暂时没买,今天一看,无人机的规定越来越多了。#守护低空安全无人机依法飞行##律师说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比如《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传统无人机管理往往聚焦于 "飞行" 环节,而北京新规创造性地将管控链条延伸至 "产、销、运、存" 全生命周期。在生产环节,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改装无人机或破解其系统;在销售环节,明确不得向北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在运输环节,禁止运输、携带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已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除外);在存储环节,禁止新建存储场所,六环内禁止设立任何存储场所。这种全链条管控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 "管不住源头、控不住流通" 的治理难题,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确立的 "分类管理、协同监管" 原则形成了有效衔接。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将 "实名登记 + 信息核实" 作为基础管理制度。现有无人机所有者需在 4 月 30 日前完成国家层面的实名登记和激活,并在规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属地派出所完成信息核实。
新规最引人注目的条款,是明确 "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需要澄清的是,全市域管制空域并不意味着 "一刀切" 禁止飞行。新规明确 "可以为有需求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飞行场地”,并为抢险救灾、重大活动、教学科研、技术研发、农林业生产、体育比赛等正当需求设立了特殊保障通道。
新规的另一大亮点,是与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现了无缝衔接。以往,无人机 "黑飞" 主要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处以罚款和没收设备,最高罚款仅 1 万元。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将违规飞行列为 "妨害公共安全" 的治安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飞行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