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后曾误导办案# 记得《刑法》有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审判时这位老太74,还没到75,如果适用死刑也是没问题的
并且,曾某持石头连续猛砸被害人太阳穴十余次,直击要害,事后毫无悔意,不仅毁尸灭罪,还误导办案,这不管怎么看,都应该严惩吧#73岁老太被74岁老太杀害女儿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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