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起诉儿子追讨孙女抚养费36万#【年近七旬告亲儿!隔代抚养费能得到法院支持吗?】#老人帮忙带娃子女要给钱吗#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殊家事案件,一名近七旬老人将亲生儿子诉至法院,追讨多年垫付的孙女抚养费共计三十六万余元,这场母子对簿公堂的闹剧,揭开了家庭抚养与亲情隔阂的现实难题。
据悉,徐阿姨早年离异,儿子梁先生自幼与其一同生活。梁先生婚后仍和母亲同住,2010 年女儿出生,起初一家人相处和睦。2014 年梁先生与前妻离婚,女儿由其抚养,前妻一次性支付 15 万元抚养费,该笔钱款随后交由徐阿姨保管。
双方矛盾的分歧点,集中在孩子的抚养责任划分上。徐阿姨表示,自孙女出生后,儿子长期未尽抚养责任,孩子生活、医疗、教育等全部开支均由她独自承担。梁先生离婚后更是对孩子疏于照料,2019 年其再婚,因母亲反对现任妻子,无奈搬离住所,孙女自此长期跟随奶奶生活,多年重担压在年迈老人身上,如今经济拮据,无力继续负担。
而梁先生则提出不同说法,称离婚前,他与前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自身收入有限,已尽力履行义务。同时,家中旧改分得三套安置房,房产收益及变卖款项多由母亲掌控,老人并非缺乏经济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祖辈本无法定抚养孙辈的义务,亲属共同生活期间的日常照料属于家庭互助。但梁先生搬离后,长期缺失对女儿的抚养与陪伴,徐阿姨代为垫付的合理费用,理应得到补偿。
为修复破碎亲情,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指出金钱纠纷背后,是父爱的缺位与亲情的疏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梁先生将名下 20 万元子女专项存款转入孩子账户,一次性补偿母亲多年抚养支出。
此次案件也敲响警钟,父母是子女法定第一抚养人,不能将责任转嫁祖辈。理性承担家庭责任,用心维系亲情,才是守护家庭和睦与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Mu6Zq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