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奋的李刚
26-04-15 20:31 微博认证:财经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已实现的盈利是否能降低持有仓位的成本,只是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从理性的角度,任何投资行为都不应该受到成本的影响,但人并非纯粹理性,在浮亏的心态下,更容易做出错误的决策。

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卖出有三个原因,贵了、逻辑变了或有更好的投资选择。

如果是“逻辑变了”,意味着你当年买入的理由不复存在,那么对应的操作应该是全部清仓,而不是部分卖出,所以部分卖出只对应“贵了”和“有更好的投资选择”。

“贵了”和“有更好的投资选择”,区别在于,前者是股价相对于合理估值偏高,后者是相对其他标的性价比降低,所以都是“贵了”。

在认为“贵了”之后,选择“部分清仓”而不是全卖,有两个原因:

原因一:股价正处上涨趋势中,后面还有更高的价格,再继续卖;
原因二:基本面非常好,只是估值偏高,因此选择持有一部分仓位,未来如果下跌到合理偏低的估值,就继续买入,如果上涨到离谱的估值,就选择全部清仓。

“原因一”实际上是趋势交易者的“动量投资”理念,上涨会带动更多的上涨。

“原因二”是长线价值投资者经常做出决策的理由。

股价的持续上涨,往往是因为公司的基本面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在这段时间中,投资者还需要观察企业基本面的变化,查看每一季的财报,以提升该公司的合理估值。在上述卖出理由下,两笔卖出的间隔时间常常会比较长,无论是回到偏低的估值还是涨到离谱的估值,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作出合理的判断,导致两笔卖出价格差别较大。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