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小区电梯内公示抽烟者照片引争议 律师:不侵权】4月初,嘉兴一小区的业主文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分享:电梯内长期有人抽烟,烟味难闻且存在火灾隐患。在接到多名业主多次投诉后,物业决定将吸烟者的照片张贴在每部电梯的墙上。在正式张贴之前,物业提前在业主群发布了公告,给大家留出了自行改正的时间。不仅如此,物业的日常管理也相当主动。文女士表示,监控一旦拍到有人在电梯内抽烟,保安会立即通过对讲机确认,并在电梯门口等候、当场制止。更有物业负责人记录下电梯吸烟者,后期上门耐心劝阻。据她观察,该措施效果明显,最近电梯里已闻不到烟味。
有人拍手称快,表示这是“别人家的物业”“电梯二手烟是老大难,张贴告示根本不管用”“建议全国物业推广”。也有人质疑,如此“示众”是否侵犯了吸烟者的隐私权。4月14日,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物业的举措,具备充分法律依据。各地控烟条例均明确电梯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物业开展劝阻、警示属于履职行为,并非私设规则。
赵良善指出,在合规前提下,该做法几乎没有法律风险。电梯内的公共监控取证、信息仅用于内部管理、未作商业用途、仅针对违规吸烟行为,完全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公共场所影像用于公共秩序管理的合法情形。此外,《消防法》规定,电梯密闭且含电气线路,吸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物业主动防控也属于法定责任。该举措获得业主好评,既有法理支撑,也合乎情理。http://t.cn/AXM3xiE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