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七天无理由变成七天无诚信##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免费租赁#】“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是想怎么退就怎么退吗?
近日,陕西丹凤一所中学办校园文化艺术节,20名学生家长自发网购了同款演出服,孩子穿完彩排、演完节目,居然有11套被申请退货,还编造了“活动取消”“质量有问题”的理由!商家一看就不对劲了,调出了学生演出的视频,在收到退货商品时,直接拍了一镜到底——演出服衣服袖口、裤腿全是污渍,还有开线、起球、破损,明显是穿了好几天的样子,根本没法二次销售!
可能有人疑惑,“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就是字面意思吗?我想退就退,难道有错?
今天,我们必须厘清法律边界:“七天无理由退货”也是有明确前提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后悔权”,是为了避免冲动消费,而非给投机取巧者提供占便宜的“捷径”。这一制度的核心要求是:退回的商品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明显使用痕迹、不得出现破损、不得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穿脏穿破演出服再退货,不是正当行使权利,而是权利滥用,和“免费租衣服”别无二致——既损害商家权益,破坏网购秩序,更给孩子树立了错误榜样。
好在目前事情已经解决了,截至目前,电商平台已介入核实,丹凤县教体局和学校也已介入调解,涉事家长已全部取消退货并全额支付货款,商家选择谅解,事件看似圆满解决,但这场风波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七天无理由退货”,绝不等于免费租赁,更不是占便宜的捷径。权利有边界,诚信有底线。别让“七天无理由”,变成“七天无诚信”。(作者 张思雅 出镜 张思雅 视频 李唯祎 实习生 刘奇) http://t.cn/AXM3TMdY
